“缴费找女友与约定不符,还诱导我报情感课程”,李健律师说法→
“缴费找女友与约定不符,还诱导我报情感课程”,李健律师说法→
  • 2026-04-19 05:51:56
    来源:流言风语网

    “缴费找女友与约定不符,还诱导我报情感课程”,李健律师说法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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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5年第312期(总第454期)

    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李健律师(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)提供专业法律解答。

    本期聚焦

    网友“jfz0uo4”留言:我要投诉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欺诈。我刷短视频时添加其微信,对方夸大宣传称极易脱单,以此诱导我交钱。我因看到对方发来的女生照片才付款,到公司后却未见该女生。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,转而介绍其他无照片的女生,且介绍的对象与约定的匹配标准不符。该公司未提供专业服务,还借机诱导我报名情感课程。恳请相关部门严查并依法处罚,给受害者一个交代。

    专业解答

    李健律师(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)

    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三条规定,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同时,法律还要求,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;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    因此,若商家故意通过虚假照片、信息进行婚介宣传,骗取中介费用,其行为已构成宣传欺诈,经查实的,可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。

    编辑:李洁 何思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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